《洛阳日报》是中共洛阳市委机关报,隶属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,也是河南省创刊最早的中共地方党委机关报,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与权威的舆论影响力。报纸国内统一刊号为CN41-0004,常规为对开8版,周一至周六出版发行,是立足洛阳、辐射豫西地区的主流权威纸质媒体。
报纸前身是1948年4月9日创刊的《新洛阳报》,诞生于洛阳解放之初,全程见证并记录了古都洛阳的城市蜕变与时代发展。创刊之初便确立“全心全意为各界人民服务,凡人民所需者,莫不全力而为”的办报宗旨。发展历程中,报纸历经三度停刊、三度复刊,1981年1月1日正式稳定复刊,成为动乱后河南省首批复刊的地方报纸。1964年12月,毛泽东主席亲笔为《洛阳日报》题写报头,题字沿用至今,成为报纸独特的历史标识。
作为地方核心党报,《洛阳日报》始终坚守党性原则,履行党和人民喉舌的核心职责,精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,聚焦洛阳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深度报道区域经济发展、城市建设、民生福祉、文化传承、社会治理等重点内容。同时深耕本土文脉,挖掘十三朝古都历史文化底蕴,传递洛阳城市声音,反映群众心声,兼具权威性、指导性、贴近性与可读性。
步入媒体融合时代,《洛阳日报》突破传统纸媒边界,践行移动优先发展战略,依托报业集团全媒体矩阵,实现纸媒与新媒体深度联动。从黑白版面到彩色印刷,从单一纸媒到全媒体传播,持续革新传播形态。七十余年来,报纸始终立足本土、服务大局,以专业内容记录城市变迁、赋能地方发展,是展示洛阳城市形象、传递地域正能量、连接政民沟通的核心主流舆论阵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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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审稿首要核查稿件政治立场,必须完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对标中央权威媒体口径,杜绝歪曲、断章取义理论表述,偏离主流价值导向稿件直接退回重写并记录台账。
2.凡引用总书记重要讲话、指示批示,须逐字逐句对照新华社通稿原文核验,标题、引文、段落截取不得增删字词,严禁自行概括改写,存疑内容统一报送总编室复核确认。
3.规范党的创新理论固定提法,“两个确立”“四个意识” 等表述顺序、用字不得颠倒错写,禁止自创简化别称,全文统一使用中央标准表述,多处出现需保持文字完全一致。
4.严格把关各类战略部署表述,乡村振兴、高质量发展、双循环等国家战略,地方配套政策不得擅自调整官方定名,不得删减政策核心限定条件,防止解读跑偏引发舆情。
5.审核稿件价值取向,坚决剔除宣扬拜金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内容,所有叙事、评论需贴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负面事件报道突出正向引导、弘扬正气。
6.党史、新中国史相关稿件审稿,重大历史事件、会议、人物定性严格遵循《决议》权威定论,不得采信网络野史、片面解读,历史人物评价杜绝片面化、极端化表述。
7.涉及意识形态阵地稿件,防范隐性错误导向,文艺、文化评论不得美化西方错误思潮,批判观点需有理有据、客观理性,避免过激片面表述激化对立情绪。
8.理论评论类稿件审稿,立论必须契合中央当期宣传重点,不得发表与现行政策相悖观点,涉及争议议题只采用权威解读,不刊发私人片面化思辨论断。
9.统一党的机构规范名称,中央、地方党委、纪委、政法委等部门新旧名称区分清晰,机构改革后废止称谓一律禁用,首次出现完整全称,后文规范简称。
10.党内法规、文件名称一字不差核对,党章、条例、意见、规划等文件名、文号、发布年份不得出错,引用条款标注准确章节,不随意删减约束性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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